2010年初,不少企業(yè)陸續(xù)接到一份工信部下發(fā)的名為《關于調整〈車輛生產企業(yè)及產品公告〉技術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根據《通知》,自2010年7月1日起,申報公告的汽車新產品,應符合《汽車產品強制性標準檢驗項目及依據標準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的要求;申報產品擴展和產品變更的,擴展和變更涉及的檢驗項目也應符合《標準》的要求。
工信部指定的中介機構(以下簡稱中介機構)應按照《汽車產品同一型號判定技術條件》和《汽車產品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》的要求,嚴格進行檢驗方案和產品的技術審查,并按照要求向工信部指定的檢測機構(以下簡稱檢測機構)下達檢驗方案。
記者了解到,此次通知帶來的最大變化:第一,在于統(tǒng)一了同一型號判定技術條件和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;第二,在于申報公告時,所要進行的強制性檢驗項目有所增加,標準有所變化。
“工信部近日將對這方面的內容進行宣貫,并召開學習會?!蹦称髽I(yè)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。
判定條件獲統(tǒng)一
“這次調整主要是對企業(yè)之前對公告管理感到困擾的地方進行了優(yōu)化。以前,在申報公告時,企業(yè)、專家對同一型號、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的意見和理解不是很統(tǒng)一,這次把它進行了明確?!苯雌囀袌霾肯嚓P負責人解釋道:“就內容來看,兩者的判定原則跟以前相比沒有什么改動,最重要的變化是加強了這方面的管理。以前有這樣的情況,以同一型式判定原則為例,即使實驗內容與判定原則不太相符,但有些專家認為可以視同,也就獲得了認可;反過來說,如果實驗內容跟判定原則相符合,但是專家不認可,也有被駁回進行修改的情況,因此很容易出現意見不統(tǒng)一。《通知》因此要求嚴格按照判定原則進行檢測。”
記者看到,在《汽車產品同一型式判定技術條件》中,分為了5方面的內容:目的、適用范圍、定義、同一型式判定原則、汽車產品同一型式判定條件。
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(以下簡稱中機中心)技術部相關人士向記者證實了這一說法,并補充道:“本次調整,型式、型號判定條件的變化不大。之所以進行調整,是因為有新增的標準,有10幾項標準發(fā)生了變更(比如有的標準年代號變化了,或者標準內容有所變化、增加了新標準),要把這些變化了的標準加入到判定條件當中,判定條件也就隨之發(fā)生了變化。”
部分標準有變更
《標準》本身有哪些調整呢?
陜西重汽公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:“《標準》主要是增加了三方面的內容,即發(fā)動機凈功率、反光標識及其安裝、粘貼要求以及燈具。特別是在燈具方面,有的燈具配套廠沒有做過相應的檢測,就需要去做檢測,并出具符合新標準的檢測報告?!?/P>
“隨著排放法規(guī)的升級,《標準》當中一些項目依據的標準也發(fā)生了變化,比如《標準》第一條提到的輕型汽車排放污染物,以前要求達到國Ⅱ、國Ⅲ標準,而現在就不再有國Ⅱ的參照標準了。”江淮市場部負責人介紹道:“此次新增了發(fā)動機凈功率,因為3C認證對此有要求,而在以前沒有這項內容。這個對企業(yè)的影響并不大,每臺發(fā)動機都有凈功率,只是是多做一份報告的問題。以前,排放報告也有凈功率一欄,只是沒有把凈功率單獨列出來形成報告,現在就是把凈功率單獨列出來做一個報告?!?/P>
中機中心方面表示,除了《標準》內容當中部分項目的參照依據發(fā)生變化外,一些項目的名稱也有所改變。“比如以前有一個檢測項目為‘電喇叭性能’,現在改為‘機動車喇叭性能’,這是因為車輛上還有很多氣喇叭也是要進行檢測的,如果還用‘電喇叭’這個名稱就不太合適了。另外,對門鎖的檢測也進行了拆分,其靜載荷由門鎖廠來做,而動載荷測試時離不開車門和鎖止機構,因此動載荷的檢測由整車廠來做。門鉸鏈也是這種情況,不是由一個廠家來做??偟膩碚f,主要就是為了實驗上的方便,把它們拆分為不同的項目。如果把這些項目都放在一起,那么報告難以處理?!?/P>
企業(yè)要提前準備
“從管理上來看,增加了檢測項目,因為有些新標準出來了還沒有實施,有些標準變更了,這都導致檢測項目發(fā)生變化。對此我們已經向企業(yè)征求過意見,也進行了討論,現在提前通知廠家,就是提醒車企和相關部門要開始做準備。按照新要求,企業(yè)要在設計開發(fā)產品時進行相應考慮;檢測機構如果設備不全,要添置一些設備;中介機構要準備備案的參數、格式、網站調整、企業(yè)培訓等方面的工作?!敝袡C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。
對于此次的調整,廠家也表示理解:“之所以進行調整,是為了適應現在的需求才做的調整。目前,各企業(yè)基本上都能符合標準要求,基本上沒有不達標的。而且以前的標準均為國標,在企業(yè)里使用多年了,已經轉化為企業(yè)標準,因此就整體而言,此次調整對我們的影響不大。